【本報訊】葵涌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曾被控非禮智障女院友,但因事主不能作供,傳聞證供未能呈堂,律政司撤銷控罪,惹全城關注。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強調撤控是無奈決定,表示假若法律改革後令個案有入罪可能,不排除重新考慮提控,表明刑事檢控並沒時限性。
楊家雄指律政司曾就事主身體狀況取得6份專家報告,並4次向法庭提出押後聆訊,冀能傳召證人應訊,令證人的錄影證供合資格呈堂,惟事主因有創傷壓力症,專家認為出庭應訊將對她造成巨大心理壓力,影響復原,故最終無法傳召證人。
楊家雄強調如有合理機會能證明被告干犯任何刑事罪行,律政司絕不輕言撤控,但不幸餘下證供並無合理勝算,加上不能勉強傳召事主,將傳聞證供呈堂不符合法律及檢控守則,只能撤控。
擬修例讓傳聞證供呈堂
他續指,法律改革委員會自2009年起已研究改革,包括授權法官在「必須」和「可靠」兩個條件下,容許傳聞證供呈堂。律政司現正草擬條例草案,冀今年底至明年初進行諮詢,盡快完成提交立法會審議。
楊指案件證供如有任何改變,律政司會重新審視,若有足夠證據,法律容許重新檢控,律政司會重新考慮,又強調相關控罪的檢控並無時限性。公民黨郭榮鏗在會後表示,2009年法改會已提出需就傳聞證供等方面作改革,原定上屆立法會作諮詢,「但好可惜過去4年嚟我哋見到政府完全乜嘢都冇做過」。他指經過康橋之家一案,若不再作法律改革,「可能會係得出不公義結果,任何社會都不能接受」。
■記者馬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