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案】
【本報訊】內地商人欠賭債4.8億元後疑在港遭綁架案,昨在高院續審。聲稱在北京做大生意的商人在屏風後作供,指被禁錮時對方表示他們是代表國安局來收拾他,若不還錢會在後山挖洞將他埋掉,亦備好刀和剪刀,斬與商人同行的內地律師及剪其手指。
操普通話的王姓商人供稱於2013年認識在澳門星際酒店開賭廳的陳威政,在陳的賭廳主要賭百家樂,至翌年輸掉4.8億元,原定於同年8月還錢但他沒如期付款。同年11月1日,王與劉姓律師來港,乘坐由被告劉子偉的七人車時遭擄走,劉子偉後來離開,由被告黃維新、林賜鎮、男子彭志剛及張偉宜看守二人。乘車時王被打臉和眼,有人向他大叫:「欠我們大哥的賭債,我們代表國安來收拾你。」後被關入一單位,張偉宜警告他:「如果不把錢拿出來,就要斬這斬那。」彭志剛也說不還錢就活埋兩人。控方昨播放王與劉致電向外籌錢的錄音,對話中有人慘叫呻吟,王指是劉的聲音。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09/15、111/16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