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婦該收月薪嗎? - 馮睎乾

家庭主婦該收月薪嗎? - 馮睎乾

新垣結衣主演的日劇《逃避雖可恥但有用》,角色生鬼,劇情輕快,我看得非常歡欣。這齣喜劇更有發人深省之處,就是拋出一個涉及婚姻本質的問題:到底「家庭主婦」可否視為職業?若可以,該月入多少?結衣飾演的女一,首集已開宗明義要求男一聘她為「家庭主婦」,而男一也答應了,且明確計算出主婦的全年勞動時間是2199小時,年薪應該有304.1萬日元。兌換成港幣,相等於月薪19200港元。留意:主婦工作只是料理家務,不包括周公之禮。
現代人大概沒想過,為愛情而結婚是多麼的離經叛道。先談談中國傳統。古代婚姻的形式,說穿了就是「購買」,所以必須「納幣」或「納徵」,我們所謂「過大禮」。不同階級人士娶妻,都有清晰的公價,見於《周禮》:天子聘女,須用「穀圭(玉製禮器)七寸」做聘財,士用「玄纁、束帛、儷皮」,庶人用「純帛,無過五兩」。窮鬼如何娶老婆呢?只好賣身了。《史記》說:「淳于髡者,齊之贅婿也。」所謂「贅」,《說文》解作「以物質錢」,即「抵押」。因此「贅婿」就是說男子沒有聘財,就用自己來做抵押,今天稱為「入贅」。你看,統統是明買明賣,私奔即是走數,所以一般是禁止的。
為戀愛而結婚,在西方也是近二百年才普及的事。工業革命提高了人類生活水平,衣食足然後知情慾,但追尋靈魂伴侶的結果,就是離婚率飇升。愛情輕浮善變,若你為多個理由結婚,婚姻會較有保障;若單為愛情,豈非把所有蛋放在同一個籃子?婚姻沒有愛,會不快樂,只有愛,會很快完。人生的自由往往取決於經濟,全職主婦老實地勞動,若無穩定月入,就有可能白白犧牲了自己的自由。劇中結衣BB的志願,其實一點也不離經叛道,張愛玲不早就寫過「女結婚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