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香港走入因人廢制度的絕路 - 李平

蘋論:香港走入因人廢制度的絕路 - 李平

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風波,引伸出香港立法會尊嚴(包括立法會議員、主席及立法機關的尊嚴)、三權分立、《基本法》解釋、愛國愛港與香港自決獨立等爭議,這些爭議有的是可導致憲政危機的高層次矛盾,有的只是印證「愛國主義是流氓最後的庇護所」的口水戰,共同之處是因人因事設定臨時政治規則、搶奪話語權,而廢棄既有制度、法律,令香港加速走入政治極端化、衝突加劇的絕路。

羞辱民選議員就是羞辱議會

梁游宣誓風波爆發後,批評者、支持者、同情者使用最多的詞彙是尊嚴。其中不乏戴上愛國愛港頭盔的批評者,或高叫要捍衞國家民族尊嚴,或高叫要捍衞議會尊嚴,渾然不覺對民選議員的羞辱本身就是對議會尊嚴的羞辱,對法治的羞辱本身就是對國家尊嚴的羞辱。梁頌恆、游蕙禎應否被褫奪議員資格,是一回事,如何褫奪議員資格是另一回事,如果因人因事而廢棄法定程序,不只難以以理服人,更會加劇香港的禮崩樂壞。
那種動輒以13億中國人不答應、60萬香港人不答應的喧囂,只是政治表態,不能代替民選議員的產生和罷免程序。梁頌恆、游蕙禎分別由新界東、九龍西的選民選出,其議員資格是否因宣誓問題而被褫奪,要論民意,只能分別由新界東、九龍西的選民說了算,要論法律,按《基本法》第七十九條要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梁振英政府申請司法覆核,甚至不惜最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如此因人因事而為,企圖以行政、司法干預立法機關運作,其結果豈能得到尊重?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參選、就任主席前後,被揭國籍及利益申報問題,誠信受到質疑,但總算還記得立法會的傳統和規矩,裁決容許梁頌恆、游蕙禎再次宣誓。只不過,他能否堅守原則、不因人因事而廢棄制度實在成疑。律政司已代梁振英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梁君彥的裁決,中共的御用學者甚至公開批評梁君彥「重大政治抉擇失誤」,指他「最好的選擇可能是辭去主席職務」。一邊指摘議員宣誓風波損害立法會尊嚴,另一邊就對立法會主席指手劃腳,這不是因政治需要而亂搬龍門、損害立法會尊嚴嗎?

引入中共政治流弊港無寧日

梁振英政府與親共議員、政團都曾炮轟民主派議員拉布或製造流會,但在梁游宣誓風波中,親共議員製造流會,林鄭月娥就指今次流會性質與之前不同、流會暫時對於立法會的立法工作影響不大。這不也是因政治需要而亂搬龍門、因人因事而廢棄制度嗎?
香港公職人員的整體形象,包括廉潔、效率、威望,一向建基於良好的制度和程序,而不是個別人的操守和能力,這也是香港與中國的最大分別之一。梁振英主政香港,既是中共權鬥在香港的延伸,也引入了中共的政治文化,包括因言廢人、因人廢制度的官場流弊。梁頌恆、游蕙禎當選議員是經選委會確認的,只因他們宣誓時的言行,政府就要褫奪其議員資格,何來法理依據?梁君彥是中聯辦欽點的立法會主席,只因裁決給予梁、游再宣誓就要面對梁振英和親共議員的「逼宮」,何嘗不是因言廢人、因人廢制度?
由此可見,因言廢人、因人廢制度,受害的不只是青年新政的兩位年輕議員,也包括親共的資深議員。香港如果任由這種政治文化滋長、禮崩樂壞,不能恪守現有議會規則,不能恪守三權分立,不能讓利益各方受到制度的約束,勢必激化立法會衝突、行政與立法衝突、街頭衝突,以致港無寧日、國無寧日。

李平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