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社會福利服務長期脫不掉政府那種功利的心態。67年暴動之後,港英政府為了建立殖民地政府的政治認受性及回應居民的不滿,開始發展及資助各種社會福利服務。到七十年代,香港的經濟起飛,容許政府調撥更多資源於福利項目上,麥理浩港督於是開展了社會福利發展的黃金20年。
因應管治的需要,政府優先發展的主要是各種青年服務,培養社會歸屬感、鼓勵善用餘暇,從而減少反社會行為。傷殘人士及老年人口的福利需要,不是受到忽略也是放在其他優先項目之後。明白這個背景,有助理解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及去年劍橋護老院的虐老事件絕非偶然。近日,康橋之家的醜聞越揭越多,就算社會福利署宣佈會撤銷其臨時豁免證明書,也不可能在短期內徹底解決相關問題。
嚴重智障的人士及其家長,是社會上最沉默的一批人。政府雖然在七十年代中期便推行了「復康程序計劃」,又設立跨部門協調復康工作的「復康專員」,但與殘障人士相關的復康服務,長期都是第二類資助項目,即不能得到百分之百的資助。而最能針對成年智力殘障人士需要的「長期住宿照顧院舍」服務,更是長期嚴重宿位不足,政府也沒有動機去改善這處境。
到了最近這十幾年,人口老化加快,嚴重智力殘障的成年人壽命也隨着醫療服務改善而延長。而這些嚴重殘障人士的家長也漸趨老邁,再沒有能力提供適切的照顧,結果就如安老院市場一樣,造就了私營復康院舍。與長者相比,嚴重智力殘障成年人數目少得多,因而較少受到社會關注,政府的政策也長期忽略。雖然明知私營院舍良莠不齊,長期存在各種各樣問題,但針對復康院舍的法例及相關的發牌制度,直到2011年才制訂,2013年才生效,比針對安老院舍的《安老院條例》足足遲了17年。
關注團體應協助索償
就算有了法例及發牌制度,現實的狀況是市場上大部份私營復康院舍都不符合領牌標準,社會根本沒有其他政策資源來吸納私營院舍的院友。正因如此,社會福利署對私營復康院舍的各種問題,及對院友的欺凌,一直都採取「隻眼開隻眼閉」的不負責任態度。正如社會福利署署長也承認,社會福利署一早察覺到康橋之家的問題。那為何不及早處理?要等到出現了院長涉嫌與院友非法性交後,在壓力面前,才匆匆撤銷該院的臨時豁免證明書?這不是不負責任是甚麼?而且,涉事的院長早在2002年有前科但未能入罪。此人仍可繼續以院長及社工的身份,營運及管理院舍,面對的都是沒有行為能力、容易受人欺凌的對象,政府仍繼續向該院舍及集團發出臨時豁免證明書,這不是失職還是甚麼?
到了這個田地,政府才說要嚴厲執法,即是表示過往沒有嚴厲執法。到了這個田地,政府才願意放棄官僚的惰性,考慮把空置的小欖醫院改建為弱智人士院舍,這不是後知後覺又是甚麼?
政府今天被迫變得積極一點,當然比放軟手腳好。但過去長期的疏忽,造成多宗不幸事故,對當事人及其家人造成難以磨滅的創傷。因此,除了加強執法及盡快增加服務外,社會福利署及政府應公開向全港智障的人士及其家人道歉。關注事件的社福界及政黨,除了搞遊行及簽名運動外,應繼續留意事態發展,並協助相關人士向政府或相關院舍索取合理賠償。
過去20年,政府的政策是把最弱勢的年邁長者及嚴重智障成年人的院舍照顧服務推向市場,造成的問題已明顯不過。政府有必要檢討這一套策略,否則,類似問題仍會一再出現。
鍾劍華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