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車場廢車霸地4年累其他人被迫違泊

公眾車場廢車霸地4年
累其他人被迫違泊

【本報訊】繼早前機場停車場變「棄車場」後,《蘋果》發現位於元朗屏山灰沙圍一帶,其中兩個政府轄下的免費露天公眾停車場,亦同樣成為「廢車棄屍場」,有兩成多泊車位被無車牌及行車證的「廢車」長期霸佔,部份已達4年之久,令其他車主因無位而被迫在附近違例泊車。警方表示會通知相關部門將該些棄置車輛拖走。
記者:黃學潤 金敏琍

元朗灰沙圍一帶的免費露天車場被廢車霸佔,累車主被迫違泊(箭嘴示)。黃學潤攝

「呢啲係好自私嘅行為,希望警察快啲做嘢,畀巿民可以使用!」灰沙圍里村民鄧先生發現該村的露天公眾停車場出現「泊霸」,有10多部廢車長期停泊在有劃位的公眾車位上達4年之久,部份更「甩皮甩骨」雜草叢生,多次向警方投訴,但未見有任何行動。作為車主的鄧先生與鄰居們都一肚火,因為經常無位泊而被迫違泊在附近的街道及行人路。

政府稱無行車證難查

就記者所見,灰沙圍里及屏唐北街兩個露天公眾停車場,合共提供逾80個免費車位,但卻停泊了近20部殘舊不堪的廢車,最殘破的一輛客貨車更被「分屍」,四條車胎及零件已被拆走。由於這些車輛全部無行車證及車牌,車主身份難以查證,因此一直無人處理。
灰沙圍原居村民村長鄧公諒表示,去年已向民政事務署反映情況,但情況至今未有改善,遂於今年8月再去信民政總署、警務處及運輸署等,「政府做唔到嘢,話因為冇晒車牌同行車證,咁樣答我哋,我話你可以拖走就天下太平!」
警方發言人稱,元朗警區於今年9月經元朗民政事務處轉介接獲有關投訴,警方到過上述停車場巡查後,已通知地政處將有關車輛拖走。
律師梁永鏗表示,被棄置的廢車拆走車牌及行車證,政府仍然可以根據車身編號及引擎號碼追查車主資料,而相關拖車費及存倉費可以向車主追討,但若果最終無法聯絡車主,或要由納稅人埋單。
運輸署表示,連續停泊車輛於公眾泊車處逾24小時已屬違法,會跟進處理。

部份廢車甩皮甩骨,連軚盤亦被拆去。

被棄置的私家車附近佈滿雜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