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海南採訪名人高球賽,再遇艾華遜,心情非常激動。
活在鎂光燈下者,特別在五光十色的NBA,要人記住很困難;實力自是必具條件,可是個性太模糊也不易教人留下印象,艾華遜就肯定沒此問題。他是個為爭議而生的人物,由進入聯盟一刻開始,幾乎沒有停止過:他強得能用巧妙的crossover把如日方中的MJ晃走,卻於職業生涯初期屢因練波遲到,甚至缺席訓練而被罰;他把街頭Hip Hop衣着帶入NBA,想當年的籃球小子,球衣、波褲都大幾個碼,但AI的衣着又常被指對聯盟有欠尊重。場外,他曾與罪案扯上關係,打架、家庭糾紛;他好波,他是個壞孩子,活脫脫是個魔鬼天使混合體。
喜歡AI的理由,大概就與討厭他的一樣。球迷愛他的我行我素,保守派就恨透他的顛覆傳統。他很獨食?或許是,但想想他的出身:由貧民區成長,圍繞着他成長的是罪案、槍械和毒品,幸好還有籃球。因為籃球,他才不算走了歪路。又因為成長環境,孩提時代抱球同睡的他早習慣只用自己雙手求存;你說你比他更多空位投入那記致勝球?別說笑了。那個環境,他從小就每天面對;別人爭取的是一場球的勝負,他卻是為了存活,「把每場球都當成最後一場」,那不是矯情,而是實況。
再次見到他,激動除因能近距離看着他投籃外,亦喜見他依然是我們熟識的AI:Cap帽帽舌向後、街頭風衣着,即使走上紅地毯,亦不過穿件恤衫,下身卻依然是水桶褲一度;喜歡就笑,不喜歡就黑面,活得有型得過份。他就是AI,那個在球場上把自己燃燒殆盡,卻從未踏足過應許之地的英雄。
伍家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