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提覆核 爭打電話權

囚犯提覆核 爭打電話權

【本報訊】曾在監獄透過司法覆核成功爭取在囚人士有投票權的囚犯蔡全新,前日再提覆核,指赤柱監獄懲教監督兩次拒絕他致電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的要求,但欠缺解釋,認為懲教署限制在囚人士與外界聯繫的工作守則,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
蔡耀昌昨指在囚人士雖行動受限,但按憲法應人人平等,他們的對外通訊理應獲合理安排。他舉例英國有些監獄甚至在囚室設電話,在監聽下讓囚犯打電話。
蔡耀昌稱懲教署審批致電申請程序和標準不清,拒絕申請時無解釋又無上訴機制,但其實在囚人士與外界通訊有助日後更生。
申請人蔡全新在入稟狀指,有關工作守則並未立法通過,但懲教監督限制在囚人士致電外界的做法屬越權和違憲。
案件編號:HCAL188/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