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4歲飛鏢會老闆李潤堅被控落藥強姦一名女性客人,後改認非禮罪,日前獲法官輕判社會服務令,惹起社會爭議。女事主X昨向記者哭訴,判刑對她造成第二次傷害,「做錯嘅唔係我,一定要爭取到底」。律政司表示,原則上決定就被告刑期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本月18日已去信法庭索取有關聆訊紀錄謄本,再決定是否落實覆核申請。
記者:趙雅婷 蔡朗清
案發於2014年3月18日在新蒲崗工廈飛鏢會內,案情透露受害人X當日飲了兩杯酒後不省人事,迷糊間感到被摸腰胸。法醫發現她體內及場內酒杯殘留鎮靜劑,內褲及陰道外亦有被告李潤堅的精液,但沒新近性交痕跡。李否認強姦罪,但認交替的非禮罪。
「嗰下直情想自殺」
X向民主黨立會議員鄺俊宇求助,並約見傳媒,昨訪問期間多次落淚啜泣,說到法庭裁決更激動得泣不成聲,指判決對她造成第二次傷害,「我嗰下直情想自殺,唔明點解會有咁嘅判決。」她稱不明白為何生意頭腦及飛鏢成就可成為求情理由,「個官講到佢好好,但其實佢根本唔了解」。她更指覺得香港不再安全,反問法官「咩係公平,咩係真理?咁我以後係咪要帶武器出街先保障到自己安全?」對審訊時指X與李潤堅有調情等,X昨強調兩人只是鏢會老闆與客人關係,純粹是普通朋友。
X指事發至今已兩年半,情緒變得易失控,在朋友面前「扮冇嘢,要如常咁返工真係好辛苦」,而且變得多疑,「出街要着2、3條打底褲先會覺得安心」。她憶述案發過程稱,當時約下午1點左右,被告先在廚房拿出一杯飲品,X形容「酒味好淡」,同時對自己酒量有信心,便喝了一杯。及後被告到廚房再拿出一瓶同樣的飲品及兩隻杯,當中只有X的杯有冰粒,而被告杯中沒有。
X當時喝了2杯「覺得好攰,冇晒力」,坐在沙發休息,沒有意識。她感到被告曾扶起她到廁所嘔吐,又抱着她說「你再咁我忍唔住㗎啦」,X當時以粗口罵被告「唔好亂嚟」。事後她懷疑冰粒中有藥物。
X的男朋友周先生當日約下午1時曾致電X,如常地「問吓佢食咗飯未」。周形容X當時十分清醒,2至3時再致電X數次均無人接聽。約3時X始接聽,她當時咬字不清醒,語無倫次,「根本連佢講咩都聽唔到」便掛線。他再致電便是一把男聲,並說「你女朋友好唔掂喎」,隨即請假到鏢場接X。
X於翌日凌晨5時才醒來,感覺「冇晒力」,即使到了下午仍「企唔穩,成個人好亂,唔知發生咩事」。她再細心檢查衣物才發生褲頭爆開,詢問男友才發現自己有可能被人性侵,即在男友陪同下報警。
協助X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斥判刑過輕,難以服眾,「即使判刑幾重都彌補唔到對受害者嘅傷害」。他會連同民間團體,研究如何讓性罪行受害人有更多保障,如受害人上庭作供時,毋須直接面對被告以減輕心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