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小學雞議員的無聊宣誓鬧劇,讓僵而不死的梁振英有機可乘,絕地反撲,指令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悍然行政干預立法,向法院申請禁制令和司法覆核,企圖剝奪立法會主席應有的法定監誓權力,取消梁頌恆和游蕙禎的議員資格。
兩名不知所謂的政治𡃁模最終能否成為議員,公眾已不大理會,因為一切都是他們咎由自取,活該受教訓。但梁振英利用時機(不排除有人刻意配合)爭取連任的政治籌碼,甚至不惜要求人大釋法,破壞三權分立之餘,徹底摧毀司法獨立,卻茲事體大,港人絕不能袖手旁觀。
都說香港政治是中國政治的外延,目前的亂局正是六中全會中共黨內派系決鬥前夕,689和中聯辦利益團夥的最後反擊,港人一定不可讓其得逞。
最近中紀委公佈中央巡視組對港澳辦(當然包括屬下的中聯辦)的巡視結果,列出六宗罪,主要是批評「領導不強,用人不當」。兩份中聯辦操控的左報隻字不提,已被統戰的主流報紙政治打手更散播批評屬溫和的「輿論」,企圖減低衝擊。
其實,港澳辦六宗罪不足以涵蓋過去四年多以來689政權和中聯辦利益團夥禍港的罪行,茲提供幾個案例讓中紀委深入調查,將禍港四人幫徹底清算。
一、2014年5月,摩根大通前投資銀行亞洲區副主席及中國(香港)首席執行官方方被廉署拘捕,涉及聘請中國高官子女有不正當利益。1997年,美國通過《海外反腐敗法》,針對美國企業為贏得業務向外國官員提供金錢或其他利益;方方被捕正是因為設立「(高官)子女計劃」(Sons and Daughters Program),違反有關法例。眾所周知,不少中國領導人的子女都是在本港外資投行出任高職,會否受到牽連,政治上十分敏感。但此案至今沒有下文,是否有人按照外國勢力指示,藉此要脅中央,抑或為黨內貪腐勢力包庇,值得中紀委深究。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月梁振英竟再委任方方為新一屆策略發展委員會委員,原因何在,啟人疑竇。
二、新四人幫黨羽華潤前董事長宋林不單與周永康反黨集團山西幫關係千絲萬縷,其情婦楊麗娟亦曾任職外資大行高職,通過「合作」獲取數十億元。宋林早於2013年被山西記者李建軍揭發及來港舉報,但此人竟仍獲梁振英政府委任多項公職,包括太平紳士、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及廉署道德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等。據悉有駐港京官收受巨額賄款向特區政府推薦宋林出任公職,以為中央會投鼠忌器,不敢公然緝拿,以免衝擊香港穩定繁榮。事涉包庇貪官,違反習近平反貪腐指示,689政權能不向中央和公眾交代嗎?
三、根據《亞洲周刊》報道,內地女子趙丹娜於2014年2月持雙程證抵港,利用空殼公司在港銀行開戶,涉為新四人幫核心成員徐才厚洗黑錢逾百億元。保釋期間,她竟棄保潛逃,至今不了了之。憑常識推斷,人們不禁要問:如此涉及反黨反國反習罪行,是誰批准保釋?特區政府又何以無履行職責,向內地執法機關通報,緝拿疑犯歸案?
三大疑案,只要中紀委深入調查,一定可以將禍港四人幫一網成擒,予以法辦。
黎則奮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