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法例追討獲賠償

自查法例追討獲賠償

【本報訊】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被揭違規排污,兩名舉報事件的前員工早前控告昇達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昇達提出和解,但賠償金額需保密。申索成功的鄒先生指,環保署遲遲無行動,自己被解僱後自行上網查找法例,在勞工處協助下,透過勞資審裁處成功追討。他慨嘆很多員工為保飯碗不敢申索。

環保署至今未有檢控

今年初昇達承辦的屯門望后石堆填區被揭違規排污,污水總氮量超標5成,煙囱溫度較標準1,000℃低了150℃。但環保署至今未有檢控,僅扣減營運費用22萬元。鄒因為舉報事件被解僱,事後只能做散工,空閒時上網找尋法例,希望討回公道,8月初他在勞工處網頁看到《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覺得適用於自己的情況,向屯門勞工處求助。
鄒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控告昇達未能向僱員提供盡量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環境。勞工處轉介去勞資審裁處立案並會見調查主任,8月26日調查主任致電他,昇達願和解及賠償,但要求保密金額,9月2日確認和解。他指申索成功反映昇達有問題,其後有份舉報的前員工李先生亦援例控告昇達,同獲和解賠償,金額亦要保密。鄒先生慨嘆很多員工敢怒不敢言,「個個都受害,有啲為咗份工唔敢出聲(追討)」。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