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國籍風波中聯辦難辭其咎(資深傳媒人 吳志森) - 吳志森

梁君彥國籍風波中聯辦難辭其咎
(資深傳媒人 吳志森) - 吳志森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飛赴英國,調查梁君彥脫離英國籍未解的重重疑點。不得不讚賞朱凱廸親力親為,與其在香港大打口水戰,不如坐言起行,給新舊議員們重要的示範。
網上激烈討論梁君彥出示脫籍文件的真偽,但我認為造假的機會不大。梁君彥是典型醒目香港仔。公然造假風險太高,後果嚴重,這不但是立法會主席的去留問題,更會觸犯刑法,身敗名裂,收監坐牢。脫離英國籍有別秘密開設BVI離岸公司,文件已經公開,英國是民主國家,有在野黨監察,傳媒也並非省油的燈,公然造假,東窗事發,株連獲罪,涉事官員將吃不完兜着走。
另一個爭論焦點是,一般人脫離英籍,需時半年,梁君彥不到十天就辦妥,這一點都不奇怪。曾有報道稱,英國官員為了吸引中國大款旅遊消費,會帶着文件箱親到企業老闆辦公室為要員辦理簽證手續。以英國精於計算的現實主義,英國官員為準香港立法會主席加快脫籍手續,向中國示好,毫不令人意外。
鬧出國籍風波,也是香港生意佬梁君彥精於計算需要承擔的後果。九七前,梁君彥因恐共藉居英權計劃取得英國國籍。但由恐共商人變身愛國政客,已超過十年。工業界立法會議員,容許擁有外國籍,但四屆都是零票當選,根本沒有人留意梁君彥的國籍身份。因此,20年來,梁君彥一直抱着英國人的身份不放,沒引起過甚麼爭議。
愛中國又受英國保護,英國護照又能世界通行,着數攞到盡,是梁君彥這種「愛國商人」的典型寫照,在中環一個花盆掉下來都可以擲中幾個。
如果梁君彥是單純的「愛國商人」,或者做個單純的愛國議員,甚麼都不會發生。問題是,梁君彥的野心遠超此。梁君彥擁有英國人身份擔任立法會代主席,是否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在他主持會議下通過的法案是否有效?已有入稟司法覆核,留待法庭定奪。

秘書處或犯嚴重錯誤

舊爭議未完,新爭議又起。梁君彥得到西環祝福,擊退謝偉俊和田北辰,鐵定擔任主席,但退籍行動顯然來得太遲。即使不懷疑文件造假,也不爭議梁君彥9月22日才申請脫籍,為何快如閃電9月30日就獲得內政部批准,當梁君彥10月3日向秘書處報名參選時,他如何申報自己的國籍身份?一、仍是英國籍;二、脫籍申請進行中;三、脫籍已批准,但文件只有電郵副本,正本郵寄當中。
如果是第三種情況,秘書處接受副本當正本,就確認梁君彥成功脫離英國籍,這是否符合《基本法》第71條:「立法會主席由沒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的規定?
脫籍文件要到立法會主席選舉當天,即10月12日才到達梁君彥手中,可以確定,10月3日報名時,梁君彥出示的只是電郵副本,立法會秘書處顯然犯了非常嚴重的程序錯誤。即使是地產經紀,也不能單憑身份證或屋契副本,就確認業主身份,而把人家的房產出售,早前發生假業主詐騙案就是經紀疏忽,需要承擔嚴重後果。
未有正式文件確定脫籍就批准參選資格,秘書處這個程序錯誤,令選舉結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成疑,隨時受法律挑戰。人們要問的是,為何西環會屬意長期零票當選,二十年來受英國庇蔭事事計盡賺盡的生意佬做主席,令立法會變成一鍋粥?中紀委的巡視組,應該繼續追究下去。

吳志森
資深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