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於受害人無法上庭,加上本身沒有續領社工牌照,無論法庭或社工註冊局均對涉性侵的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無計可施,有律師建議事主家屬循民事途徑向張健華追討賠償,只要證明事主因張的行為造成任何形式損失就能入罪。
警研受害人其他出庭方式
律師文浩正認為,案件關鍵在於事主未能出庭作供,律政司撤控是無可奈何,建議事主家屬考慮循民事索償途徑向張索償,「民事嘅門檻低好多,只要證明到女事主因為佢(張健華)嘅行為而造成任何形式嘅損失就入到罪」。
文浩正認為,若民事索償成功追討賠償,雖然其罪名不是非法性交,但仍然可以「搞到佢,總之唔畀佢好過」。
文浩正指出,控罪為「非法性交」,事主必須出庭作證她並非在自願的情況下進行性交,醫生多番評定事主不適宜出庭,而律政司須評估成功定罪的可能性,「如果叫咗事主上庭,但又定唔到罪,咁個事主咪好慘,又要經歷啲咁辛苦嘅嘢」。
消息指,警方正研究其他讓受害人出庭的方式,包括在法庭另一房間直播作供等,藉此要求律政司再度就此案再起訴被告。文浩正指,其實過往有不少案例事主都可以其他方式出庭,不明白為何此案非要事主出庭不可。
■記者趙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