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首長提覆核無先例

行政首長提覆核無先例

【本報訊】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不論回歸前後,今次乃首度由香港行政首長申請司法覆核。政府部門或官員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實屬罕見,立法會前議員吳靄儀曾撰文指,90年代立法局專責委員會調查入境處前處長梁銘彥離職一事,政府以受公眾利益豁免,拒絕出示一封廉署發出的書函。為解決爭議,時任布政司陳方安生入稟法院,要求裁決公眾利益豁免是否成立,雙方最終和解。

梁振英

梁多次採法律行動

律政司昨要求緊急聆訊,法庭決定是否緊急聆訊時會考慮逼切性,例如早前選管會要求立法會參選人簽署確認書,本民前梁天琦、社民連吳文遠及陳德章在提名期完結前兩日入稟覆核,但法官拒緊急聆訊,指參選人可在選舉後提選舉呈請。2004年一名女股民於領匯上市前兩天入稟,要求法庭聲明房委會分拆資產屬違例及頒令退錢,更要求直達終院處理,法官即日聆訊後駁回申請,判詞提到申請有策略性目的,法庭並非完全無知。
至於梁振英本人過去則多次擬採取法律行動,資料顯示他曾三度向傳媒發律師信,包括指《蘋果日報》有關UGL事件的社論內容錯誤及失實,該社論目的是阻礙梁行使連任特首的權利,要求撤回報道,不再刊登涉貪指控報道。梁亦曾向《信報》發律師信,要求撤回2013年1月練乙錚一篇指梁涉黑的評論,《信報》編輯部其後刊聲明致歉。前年10月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踢爆UGL事件,記者透露特首辦曾發律師信,警告或會告上法庭。
■記者戴國輝、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