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公司不良推銷投訴增兩成

教材公司不良推銷投訴增兩成

【本報訊】消委會今年頭9個月共接獲78宗有關補習課程及教材的投訴,比去年同期上升兩成。當中有商人更疑與學校合作,向家長促銷輔助教材及課程,而教材及課程均貨不對辦。有小學校長指出,與學校合作的商業機構若涉及不良推銷手法,學校應追究及將機構列入黑名單。
有家長向消委會投訴,指女兒經學校取得表格參加一項填色比賽,之後接獲通知到A公司領取證書及贈品。投訴人與女兒抵A公司後,職員游說投訴人購買約值20,000元的英語教材,投訴人看見公司內貼有不少其他家長的「好評」,於是答應購買。但投訴人其後向學校老師查詢,老師指教材無甚特別。而教材內的繙譯筆功能也未如理想。投訴人不滿A公司借填色比賽推銷英語教材,經消委會介入後,A公司拒退款,亦不認為銷售手法有問題,投訴人表示會循民事途徑要求退款。

涉冒教師家訪

另一家長則投訴稱,兒子就讀學校發給家長的回條介紹C公司英語網上學習課程,收費496元,並稱可提供300元獎學金。投訴人購買課程,但之後網上登記時,C公司網頁公佈,由於參加人數眾多,獎學金變成先到先得。經消委會介入後,C公司答應全數退款。
另有家長投訴有人涉嫌偽冒教師上門家訪,及說出兒子名字及班別,誘使她參加打電話問功課服務,收費4,500元。投訴人之後向學校查詢,才知受騙。
消委會指學校若與商業機構合作,應發通告講清楚輔助教材是否必要及家長是否有權選擇。而商戶在銷售過程涉及誤導,亦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津貼小學議會顧問張勇邦指出,學校選擇商業合作夥伴應小心,了解該機構的過往紀錄及商譽是否良好。而機構在合作活動中所取得的學生資料,不能用作其他商業推銷用途,否則便觸犯私隱條例。若機構違背合作承諾,提供的教材及課程貨不對辦,學校應追究,並將機構列入黑名單。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