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負責 - 林夕

我不會負責 - 林夕

太公報說立法會首次會議是鬧劇,這次居然說中。梁耀忠當了四屆二十一年議員,不曾主持過任何會議,一坐上這個位,因為有諸般疑問,自問「自己都澄清不到心中問題,以下選舉過程,我唔會負責」,然後離座,讓位給對家做劊子手,成全另一梁粉梁姓議員,讓西環成功爭取干預立會主席人選。
都是鬧劇,事後開記者會解釋兼道歉,也是鬧劇。不包括民主黨人在內的泛民議員,為梁耀忠撐場,坐旁邊的毛孟靜說不是護短,這位代主席/主持本來可以做的更好更多更盡,然後坐前排的一起站立鞠躬致歉,站後排的沒彎腰,眼神稍比財政司長斜瞪特首溫和。這個歉確實要集體道的,如此大事,事前零溝通零對策,可見只是一盤散沙,事後才來一個遲來的團結,似為民望着想多於反省負責。
倒是梁國雄最會單刀橫傳,一針見血。一來就說跟梁耀忠認識了二十年,通常講這話,是護短的前奏,意即對方是個好人,只是一時失手之類。每個月捐血過馬路守規矩是不夠條件當議員的,果然,長毛在護短中護出了短處,「性格軟弱、猶豫,性格決定命運。」軟弱猶豫,放在議員身上,不就是不堪重任、不敢擔當、毫無抗爭意志?我不知梁耀忠聽到長毛之言有何感想,軟弱猶豫,不適合做的位置,應該不只是會議主持。
要當這個主持,應該不是臨時授命,應該做好應對準備,當下才覺得無法負責,是沒自知之明。有權不敢用盡,交給對家負責,對家是什麼樣人,大家同樣資深,應該心知肚明,事後大獲劣評,哽咽開記招,從離座那刻也該預知,現在如夢初醒似的,是沒有預見能力。即使受秘書處不斷傳紙仔誤導,身為主持,大可要求那名英國人出示正本,以此拖延時間,一樣可以達到澄清疑問的目的,不能在議事規則裏找罅隙,顯示事前沒作足功課,臨事欠應變能力。意料不到合作多年的秘書處同事會出賣人,會偏幫建制派,是識人不明,對身處環境時局不明。
此事實在不明不白,你不負責,就交由對家負責,由選民埋單,有份選你的人,何嘗未能澄清心中疑問,又能不能對選舉結果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