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架打子致留院十日無業男候懲

衣架打子致留院十日
無業男候懲

【本報訊】無業漢不滿4歲及3歲兒子與1歲幼女玩耍時誤傷她,令她頭部縫針的舊傷口再流血,激動下用衣架打兩子,兩子要留院10日。無業漢昨承認兩項虐兒罪,裁判官稱理解無業漢着緊幼女,但提醒他為人父母最神聖的責任是保護子女,斥其所為已在兩子記憶留下烙印。
案情指25歲姓魏被告與20歲妻子結婚4年,有兩子一女,一家住在香港仔石排灣邨公屋單位。被告於8月1日打仔後將兩子送往妻子家人住處,然後帶幼女求診。妻子同晚知悉事件,翌日將事件告訴社工。警方接報將被告兩子送院,發現長子右手、兩腿及下腹有瘀傷,次子左手肘瘀傷,兩子留醫10日出院,警拘捕被告。
辯方指兩兒子仍跟被告同住,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索閱被告感化報告,准他保釋至本月27日判刑。杜官指相信兩子自知他們所為令胞妹受苦,他們後悔不已。被告為人父應令子女免受不必要傷害,如有人襲擊被告兒子,相信他都會保護他們。
案件編號:ESCC3262/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