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打13歲童商人:貪錢女友嫁禍

涉虐打13歲童商人:
貪錢女友嫁禍

【本報訊】商人涉虐待新移民女友的13歲兒子,包括逼他飲尿及用不求人鞭打其下體,案件昨續審。商人自辯稱女友貪錢,不能滿足她所有要求,她態度便轉差。他稱與男童關係好,對方曾私下稱被母親用碗掟傷,懷疑女友擔心被人揭發虐兒,於是嫁禍給他,並質疑若真的用不求人狂打男童下體,「嗰度斷咗啦!殘廢啦!」
記者:歐陽聯發

粉嶺裁判大樓

41歲李姓商人被控4項虐兒罪。男童母昨供稱2012年認識李,兩人是同邨街坊,翌年發展成情侶。她指李起初常到她的家替兒子補習英文,漸漸信任李,安心交兒子給他照顧。去年4月12日、即兒子遭虐待的其中一天,她要到深圳購物,李答應照顧兒子直至她歸家。
辯方質疑她跟李拍拖期間,每月向李索2.5萬元生活費,又逼他供兒子出國讀書。男童母問裁判官:「呢啲問題關事㗎咩?」裁判官示意她須回答,她便指閒談時有提及,但都是李許下的承諾,否認教唆兒子誣陷他。
李昨自辯,稱男童母除了問他拿生活費外,還要他送iPhone,又嫌屯門寶田邨住所「太cheap」,常要到港島食自助餐,並要求他贈送100萬元贖回她的深圳物業。李指不能滿足所有要求,男童母的態度自此轉差。

指男童稱被母用碗掟傷

李續指,4月11日晚已知男童母會北上,出於好心便帶男童外出食飯和配眼鏡,他強調沒承諾全日看管男童。李指男童會叫他「爸爸」,兩人關係好,男童告訴他遭母親在3月28日用碗掟傷腳,送院縫了6至7針。李猜測,男童母擔心被人揭發虐兒,便嫁禍給他。而他承認獨留男童約20分鐘在球場獨自打波,他則回住所沖涼換衫預備外出,他稱看不到球場有危險。
控方問若按李的說法,為何明知男童膝頭負傷仍帶他去打波。李指是男童一意孤行要落街,並稱男童愛偷懶,不愛做功課。李補充,運動場常有人玩飛碟、打羽毛球及踏單車,不排除男童被人誤傷。他否認虐待男童,對指控感到「好難受」。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裁決。
案件編號:FLCC3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