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還在卸責給水喉匠(前線科技人員 李妙梨) - 李妙梨

水務署還在卸責給水喉匠
(前線科技人員 李妙梨) - 李妙梨

有朋友撰文,希望公務員謹記他們是市民的公僕(civil servant),而不是政府的僕人(government servant),所以事事應該以市民福祉為先。我讀到時很感慨,特別是同水務署周旋的過程中,我只感到香港市民的身份實在很卑微,明明已經知道問題的根源,但水務署、發展局的公僕不敢斷權貴及利益集團的財路,而漠視市民的健康和福祉。
水務署作了有關「修訂《水務設施條例》及《水務設施規例》有關消防供水系統及內部供水系統的建造等以及物料標準和技術要求」的諮詢,相信好多市民都會以為當局真的開始處理食水安全問題,但只要細讀諮詢文件,就會發現水務署及發展局將所有責任推卸給水喉匠。
為甚麼會這樣說呢?各位應知道,歐美人,特別是德國人,喜歡在家中 DIY,由鋪地板、安裝抽水馬桶、污水喉、水龍頭等都是自己一手包辦,根本不會由甚麼持牌水喉匠安裝。根據水務署的邏輯,德國應該有很多食水含鉛事件吧?可是事實證明(UBA 網站有德國的食水品質資料),當地的食水品質非常好,這又是為甚麼?
其實,食水的品質不是負責安裝的人可以影響,之前出席鉛水聆訊的英國專家Dr. Fawell曾經講過:「供水公司及水喉匠不會有時間及資源,在安裝時去決定供水系統的物料是否安全。」他也強調:「必須清楚列明可受的化學物質標準及物料成份。」這正正說明只要管理好供水系統物料的生產、用料及成份,再通過測試確認,不論由誰負責安裝,也不會影響食水安全,我不只一次向水務署提出這一點,可是水務署仍然視而不見。
無論是歐盟的食水安全指令或德國的食水安全法,都沒有提過需要「持牌人士」安裝水龍頭。現行的歐盟食水安全指令或成員國的食水安全法都將刑責放在供水物料製造商、進口商、零售商、總承建商及維修、保養商身上,當然還有供水機構,只有荒謬的香港政府先會要最基層及無法確定供水系統物料品質的水喉匠來承擔所有責任。
如果水務署及發展局中仍有服務香港市民的公僕,懇請你們能先考慮香港巿民的福祉,不要再白白浪費市民的血汗錢!

李妙梨
前線科技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