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阻辯論賽案】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及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於校際辯論賽妨礙他人使用文娛中心案,昨開始結案陳詞,今午待梁宣誓任議員後會繼續。控方指示威行動有預謀,「騎劫」是最佳描述;辯方則認為示威者行使言論及表達自由,屬憲法賦予權利,亦未至於涉暴力或令活動完全停止,《文娛中心規例》條文在本案的合憲性成疑。
兩被告及數名支持者昨晨在東區法院外示威,梁認為律政司因他與譚較出名而提控,很多案情與兩人無關。控方庭上指譚事發前向記者預告「有嘢睇」,他及梁明顯帶領他人叫口號,示威非偶發性。當天非介紹政策或普選方案,無人會覺得適合大規模政治示威。
案件編號:ESS38962-3/15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