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買村屋無廁用買家遭地下業主禁駁化糞池 政府警告收地

平買村屋無廁用
買家遭地下業主禁駁化糞池 政府警告收地

【本報訊】便宜莫貪?許先生3年前斥資173萬元,購入元朗一間頂層700呎村屋單位,另連天台,經紀指上手業主與村屋地下業主交惡,被禁用化糞池,許透過律師與地下業主交涉,卻被索取每月1,000元,雙方談判破裂,新居有廁用不得,慘未能入伙。地政總署指該村屋無提供污水處理系統予全幢屋宇使用,違反建屋牌照條款,已將全幢釘契,樓上樓下「糞」戰到底,不惜冒政府收樓之險一拍兩散。
記者:潘柏林

現年50多歲的許先生從事社會服務工作逾20年,2013年初以173萬元買入八鄉橫台山梁屋村一個村屋頂層700呎單位,平均呎價不足2,500元,另連天台,擬日後退休之用。他事前從經紀口中獲悉,上手業主與地下業主交惡,單位廁所未能接駁到地下由地下業主興建的化糞池。許先生裝修後新的排污渠亦被地下業主拒絕接駁到化糞池。《蘋果》記者從許先生單位外觀察,見到排污渠被截斷,未能接駁至地下化糞池。
許先生原打算談判解決,惟多次接觸地下業主均被拒。2014年他委託律師交涉,提出願意分擔三分一興建和使用化糞池的合適費用。

許先生指涉事單位裝修後3年仍無法入住,廁所馬桶亦放有紙牌警告不要使用。許頌明攝

被迫用水樽裝小便

但地下業主透過律師回覆,指化糞池是自家興建和擁有,要求許生每月繳交1,000元「牌照費用」,許先生兩度議價,希望每月交300至500元,惟雙方未能達成共識。許先生稱願意繳付合理價錢,前提是保證可永久使用,「最緊要係咪永久使用,我好擔心畀咗1,000蚊你,下個月你話3,000、再下個月4,000點算呢?」最終雙方未能達成共識。
許慨嘆花數十萬元裝修卻無法入住,試過人有三急非常尷尬,「攞個樽裝住尿先囉,大便惟有忍住,都冇辦法」。他曾向地政總署投訴,要求在天台安裝流動廁所應急,但因為違反高度限制被拒,「香港文明法治社會,搞到咁嘅情況,政府又唔幫」。

一拍兩散全幢釘契

地署指涉事地段沒有提供污水處理系統予全幢屋宇使用,元朗地政處向地下、一樓及二樓的業權人發警告信,業權人未在限期前糾正違契情況,2016年初將全幢釘契。署方回覆查詢指,若違契情況持續,警告會按程序收回該地段,意味「糞」戰爆發或致一拍兩散,被政府收樓收場。
地下業主高太表明拒絕許生使用化糞池,無解釋具體原因,強調自己單位也被地政總署釘契,「咁佢問題囉,關我乜事,𠵱家我都俾佢累到釘契喎」。梁屋村無村長,鄰近的河瀝背村長鄧英斌曾介入事件,他認為許先生明知化糞池接駁有問題,仍「執死雞」以較平價錢購入單位,他批評許生態度差,出律師信嚇人,令地下業主拒絕談判,自己曾建議許先生以買入價出售丁屋了事,惟被拒絕。
許先生反駁,自己與業主本來不認識,曾經寄信、找中間人接觸業主不果,才發律師信希望達成協議,信件內容不涉恐嚇或提控,「佢有得住有恃無恐,我哋冇得住又唔賣得」。他坦言已投資數十萬元裝修,不考慮蝕本價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