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某宗案件,被告畢業於名校及港大,當補習教師,多年來因偷補習學生財物、偷書轉售等不斷進出監獄。近又以欺騙手段取得其他補習老師保證金,各人數百元而已……裁判官看罷被告背景報告,問:「何必淪落如此?」
這是一句對任何被告都可以問的話,也是答不了的話。既已「衰咗」,要面對法律制裁,都無以回頭。
尖沙嘴某宗車禍,年輕貌美的酒吧女經理下班回家途中,遭一輛失控鏟上行人路的雙層巴士撞倒慘死。她與男友拍拖一年,非常恩愛,近日還與男友慶生。他認屍時崩潰哭問:「點解要行嗰度?」──這是令人心酸的質問,與天天走過的路無關,一剎的厄運……誰也答不了。
早前廉署一姐李寶蘭被取消署任,引起軒然大波。689涉嫌收取UGL五千萬,因一篇社論向《蘋果》發律師信;廉署白專員又去信民主派議員企圖說服公眾與一姐調查貪腐無關──不過有議員仍決定向立法會動議以特權法追查。
香港向為廉潔之都,當然要還自認清白者一個清白,才叫公平公正公開。人人宣誓發言,負法律責任,證人亦受保護說出真相,為清譽,有些話就必須趁此良機「理直氣壯」地答了,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