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影投資者林世俠在去年一次社團宴會中,介紹黑社會「新義安」同門兄弟互相認識,又祝酒說:「屯門老新嘅兄弟,飲杯!」過程被卧底探員紀錄下來。裁判官不信辯方指宴會是慈善性質,認為卧底可信,包括接納卧底稱因寫字慢故花了4小時卻只寫了4頁筆記,內容並非虛構,裁定兩項聲稱三合會成員罪成,判監3個月,但准林保釋等候上訴。
記者:歐陽聯發
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時指卧底證供可信,即使辯方指他花了4個小時卻只寫了4頁筆記,質疑他作古仔誣衊被告林世俠(62歲),但卧底承認自己寫字慢,習慣想清楚才落筆。
卧底4小時寫4頁筆記
劉官指晚宴的細節多,需時回想不足為奇,相信卧底用4小時寫4頁筆記的內容非虛構。辯方又指卧底認錯被告林世俠,但劉官指卧底與林距離不足4呎,又能清楚說出林衣着特徵,認為卧底沒認錯人。
劉官又指,林在晚宴上向一名男子說「介紹你識,呢個係我哋屯門老新辦事人傑哥」,男子即向「傑哥」微笑點頭,這表示眾人認同大家的黑社會身份,並透過互相認識加強組織的勢力。林祝酒時也說「屯門老新嘅兄弟,飲杯」,目的也是要團結鞏固「新義安」。林在2012年因同類案件被定罪。
辯方求情時重申,案發10月9日晚舉行的晚宴只是社交聚會,卧底作供時也同意當晚有拍賣環節,辯方稱將捐出籌得的款項;又指當晚現場有便衣警員,若是黑社會活動警方應早有行動。
辯方形容林熱心慈善,常出席同鄉會宴會,他在內地開設電影娛樂投資公司,是一名商人。涉案兩句說話不帶恐嚇,也不是收取保護費,與一般三合會案不同,要求輕判。劉官判刑時指林上次犯案已是4年前,不會加刑,判處3個月監禁,辯方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准林以10萬元現金、1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
案情指,卧底探員吳文華與「新義安」兄弟一同前往油麻地皇宮酒樓參加宴會。身穿黃綠色虎紋西裝外套的被告,在晚宴中向人介紹同門兄弟,有人提醒被告附近有警察監視,林豪言「驚條×呀」,之後逐枱祝酒。
案件編號:TMCC13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