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巴車長不滿遭公司無理解僱,案件昨在勞資審裁處續審。車長承認一時沉不住氣與男乘客吵架,他坦言有腎結石不能憋尿,多次向公司反映但公司都不在總站設流動公廁。車長認為17年來盡心盡力為城巴工作,公司單憑片段開除他實在「太苛刻、不近人情」。
斥城巴奉行「顧客永遠對」
今年4月8日,車長區達民(57歲,圖)因如廁遲了3分鐘開車,被一名男乘客投訴,兩人吵架並用手機互拍。區昨指起初已再三向乘客道歉,但乘客仍窮追猛打,說「屙尿大晒呀」、「咁晦氣不如唔好做囉」等侮辱性字句。區不甘受辱,便拿着手機去理論。
他慨嘆多年來為生活忍受乘客種種無理要求,案發時一時衝動,猶如火山爆發。區又指自己一直就腎結石問題求醫,城巴亦知情,醫生建議他多飲水,他多次向工會及管理層要求設置廁所,但公司態度照舊。
區批評城巴奉行「顧客永遠是對的」的態度,遇上投訴,根本不接納車長解釋,已認定車長做錯。他又指城巴因他「不必要地離開駕駛位與乘客爭吵」而炒他,解釋牽強,他當時身處車廂內,巴士非無人看管,並指不至於被即時開除。區認為因城巴安排班次不當,令乘客等車太耐,將怨氣發洩在車長身上。城巴代表否認紀律聆訊不公,反指若區不滿結果,大可透過公司上訴,又指區已任職17年,應明白要對客人有禮。
案件編號:LBTC1616/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