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港大畢業的全職補習老師,曾多次潛入中學包括母校聖保羅書院偷書而被判囚,案底纍纍的他月前又再犯案,上網訛稱幫兒子找補習老師,但要求先收數百元保證金,事主登門補習時方知是假地址。裁判官聽取求情時聞及他的背景慨嘆「何必淪落如此」,「連幾百蚊都要呃」,欲進一步問他如何看自己時,他卻突然暈倒,要召救護車送院。
記者:陸羽平 黃幗慧
穿西裝、戴眼鏡、打扮斯文的被告楊嘉傑(40歲),昨在沙田法院承認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被告有6次案底,包括爆竊等不誠實罪行。資料顯示,他曾於2009年三度潛入可立中學偷書,被判監16個月;兩年後又闖入薄扶林余振強紀念第二中學重施故技,被判監22個月;出獄不足一個月的他,2013年再潛入母校聖保羅書院偷去21本書,被判監1年10個月,後獲減刑兩個月。
稱搵錢報驗樓師課程
辯方指被告於1998年畢業於港大文學院,2003年喪妻及曾破產,有6次案底,包括爆竊等不誠實罪行。被告獲准親自求情,稱身上有錢可賠給事主,並說前年出獄後曾助養做善事。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聽後慨嘆:「何必淪落如此,人哋補習老師都唔係好富裕,搵唔到好多錢,每個人幾百蚊,你都要呃。」被告稱因想搵錢報讀驗樓師課程才犯案。
馬官再嘆「何必呢」,被告表示本決定收手,但「天網恢恢,最後一次拉咗」,否認精心策劃犯案。馬官最後問被告「你點睇自己」,但被告未及回答便突然暈倒,事後被送院。案件押後至今日再提訊。
案發於今年7月11日至8月8日間,被告從網站tutorboard.com找到3名導師的資料,先後約3人見面,收取250至400元的保證金,稱首次上堂時會退回。被告分別向2人稱住在九龍灣德福花園27座或大圍曉翠山莊A座,但二人登門補習時,才發現德福並無27座,曉翠亦沒A座。至於第3人則相約在港鐵站見面,惟被告沒現身,電話號碼亦終止服務。被告後來被捕後稱1,050元騙款已花光。
案件編號:STCC38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