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麗新(488)旗下油塘樓盤Ocean One,涉嫌在銷售過程中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被告麗新子公司中利達有限公司,雖否認6項安排發佈載有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廣告控罪,但裁判官指案件表證成立,押後至本月17日待雙方結案陳詞後裁決。
中利達早前被票控19項控罪,早前承認13項,共判罰20萬元。另否認6項安排發佈載有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廣告,案件於昨日上午審訊。
否認的6項傳票,涉於2013年7月28日至8月23日在《星島日報》、《明報》、《信報》及《經濟日報》,安排發佈載有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廣告,即以九折發售所有Ocean One單位。
廣告「九折發售」涉誤導
控方指,案發期間項目所登出廣告內的「九折發售」字眼,具有誤導性,會令到買家誤會可在任何條件下享有九折優惠,但並沒有提及到實際上只有一種付款條款方可享有九折優惠,並傳召兩名銷監局職員為證人出庭作供。
暫委裁判官趙芷鈞指出,案件表證成立,決定押後至本月17日早上9時半作結案陳詞,控辯雙方需分別於下周二及下周四呈上書面陳詞。涉案的麗新則派出高級副總裁潘銳民作代表出庭,但審訊後未有回應傳媒提問下離開。
案件編號:KTS8512-851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