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保險的女子婚後與丈夫購入自小居住的黃大仙下邨單位,搬回老家與父母同住,但稱同住期間父母漠視她心臟及氣管毛病,常在屋內點香,並幾近每天都帶朋友回家打麻雀,又深夜看電視,令她倆難以休息。她曾要求父母改善,惟兩人拒絕,最終令她與丈夫「被逼遷」及租屋居住。兩人日前入稟區院向父母追討租屋的20萬元、佔用物業賠償及要求收樓。
父:一定玩大佢
原告夫婦梁家輝、黃佩珍,控告黃的父母黃志強及彭偉珍。據土地註冊處紀錄,原告於2013年2月聯名以79.5萬元購入單位。年過六旬的父親昨向記者明言「好嬲」,大罵女兒「天下間邊有女告老竇,冇天理」,稱打麻雀、點香及看電視均是生活習慣,女兒從小到大都知道,認為對方興訟是早有預謀,現已沒跟女兒聯絡,直言今天便會找律師協助,「一定同佢(女兒)玩大佢!」原告一方則拒受訪。
入稟狀透露,原告夫婦2007年結婚,2013年8月搬回單位與父母同住,後來父母取消了戶籍。共住期間原告指父母長期在屋內點香影響健康,又常打麻雀及深夜看電視,聲浪太大令兩人難以休息,曾建議父母改用電子香燭及改善聲浪問題,但對方拒絕並反罵「唔好以為自己有病就大晒」及「唔好諸多要求」。
原告至2014年10月遷出單位在外租屋住,去年曾兩度向父母發出收回單位通知書,但對方沒理會,並一直居住至今。
案件編號:DCCJ4874/16
■記者蘇曉欣、羅日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