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基金界友人閒聊,友人指現時香港證券法規越來越嚴,已接近「做唔到生意」。他說:「雷曼喺08年執咗笠,直接令金融海嘯爆發,全世界監管當局即刻借勢收緊監管,呢個我明白嘅,好似某大鼻男星所言,人係要管嘅(更正,該男星應只是說中國人要管),但𠵱家真係管得有啲過份。」
有沒有例子?友人說:「好似近年息口長期保持喺超低息水平,越嚟越多人鍾意買債,以前買債好簡單,只要有1球美仔(美金)嘅專業投資者就可以買到,但今時唔同往日,買之前要簽大批文件,用嚟證明堅係專業投資者,唔再係你話你有錢就係專業投資者㗎喇。」
簽多一、兩份文件,問題不是太大吧?友人續說:「呢個係個人投資者嘅層次,券商嘅層次,個問題就大喇,冇相關牌照當然唔賣得啦,但點樣先可以攞到個牌?就係要有賣債經驗!即係想點先?想迫人高價買券商牌?咁樣大家都唔使入行啦!真係唔知班人諗乜。」
友人越說越激動。他說:「唔使等人哋追上嚟,香港就自己玩死自己了!」不會吧……
密西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