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梁振英日前針對《蘋果日報》社論發律師信,他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基本法》哪一條列明一篇社評可以影響特首競逐連任時,以及會否向不斷批評他亂港的《成報》發律師信,均拒作正面回應,只稱:「呢件事交畀律師辦嘞,律師佢哋發律師信之前,係做過詳細法律研究嘅」。
被指亂港四人幫之一
《蘋果日報》社論呼籲新一屆立法會追究梁振英收UGL5,000萬元的文章,梁指內容錯誤及失實,阻礙他競逐連任特首合法權利。他昨被問到向《蘋果》發律師信會否影響新聞自由,以及《成報》曾指他是「亂港四人幫」之一,會否向有關傳媒發律師信時,梁不肯正面回應,「呢啲事情都要睇個影響,影響重大嘅呢,係需要澄清嘅,而新聞自由呢,係同新聞界有責任全面報道事實嗰個責任係冇牴觸嘅」,對於未有向《成報》發信,是否反映他覺得《成報》評論沒有問題時,梁同樣拒絕回應。
梁之後再被追問是否有必要向《蘋果》發律師信,梁振英以「事有大小同嚴重程度的分別」回應,聲稱事件已交律師處理,會根據香港法律去處理,至於今次發信是否涉及公帑,梁稱自己從來無用公帑支付有關訴訟費用,又重申兩年前首先披露他離職協議的澳洲傳媒,在一周內已澄清事件的本質,指有關傳媒基本上是撤回原先指那屬秘密協議的講法。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梁振英昨日的回應明顯是避重就輕,因為梁振英的UGL協議有兩部份,除了離職協議安排,亦同意作為UGL未來的顧問,即要在特首任期內為UGL賺錢,「即係佢係做緊特首時秘撈,有利益衝突」。林卓廷又指梁振英作為UGL受薪顧問,但並無向行會申報,做法是荒天下之大謬。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