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劉鑾雄投訴私隱被侵犯,緣起於2012年,劉與時任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因涉及澳門歐文龍貪污案被控及受審,但劉多次稱病未有出庭。《蘋果日報》於翌年刊登一篇提及劉健康狀況的醫生紙報道,劉同年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並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引發律政司去年就本案向《蘋果》提出起訴。
索償案暫凍結
劉鑾雄與羅傑承因被指以2,000萬元賄賂澳門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以獲批華置旗下澳門樓盤御海.南灣的土地,結果二人遭澳門當局檢控行賄及清洗黑錢罪,需出席審訊。
案件原定於2012年9月開審,但合議庭主席法官高麗斯因病缺席,案件因而押後至翌年1月開審。惟隨後數次聆訊,劉連番透過律師稱患糖尿病,缺席聆訊,檢察官質疑劉的病情屬「任何同齡、營養比較好的都市人幾乎都有的情況」,不足以構成出庭障礙。
《蘋果》2013年4月30日刊登了澳門當局之前取得私家醫生戴有鼎替劉簽發的醫生紙內容,劉數天後發聲明,稱該份醫生撰寫的文件是2008年4月交予調查單位的保密文件,並非當時新近報告,劉稱會向私隱專員投訴,他並入稟高院要求禁制報道及索償。此案去年6月在高院提訊時,在與訟雙方同意下,聆案官將案暫凍結,至律政司票控《蘋果》的刑事案審結才恢復。
至於在澳門的審訊,劉則一直缺席,羅傑承選擇不答辯,由律師代表辯護,結果2014年3月二人被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名成立,各判監5年3個月,兩人提出上訴,先於去年6月被澳門中級法院駁回,劉再次上訴至終審法院,今年1月亦告失敗。由於港澳兩地未有移交機制,故二人只要不踏足澳門,就可逃避監禁。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