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質疑拍《寒戰2》時非禮少女臨記涉萬用刀插傷同行

被質疑拍《寒戰2》時非禮少女
臨記涉萬用刀插傷同行

【本報訊】曾參演電影《寒戰2》的臨時演員與影星郭富城拍攝一場逃亡戲時,涉乘機非禮一名18歲女臨時演員,少女受辱後向同為臨時演員的母親及母親男友投訴。兩個月後他為無綫拍劇時與少女母親男友狹路相逢,兩人重提非禮一事起爭執,其間他涉用萬用刀刺傷對方手臂及胸部。他被捕後稱當時被對方拍打頭部,出於自衞還手。他昨於區院否認蓄意傷人罪受審。
記者:蘇曉欣

操流利廣東話的越南籍被告謝永森(49歲)否認於去年10月7日凌晨,在旺角蓄意傷害王凱文(38歲)。醫生指事主左胸及左上肢共有3處長1厘米的刺傷,左手肘有4厘米裂傷需縫針。
持枴杖出庭的事主供稱,去年8月他與女友及女友女兒一同為《寒戰2》擔任臨時演員,拍攝一場有250人為避開炸彈威脅而逃生的場面,事後女兒向他投訴拍攝時遭被告以手肘撞胸非禮。他想起曾聽聞被告非禮另一少女,遂找被告問清楚,惟對方稱「被屈」。他翌日帶女兒到警署報案,警方卻不受理。
案發當日,事主與女友拍攝無綫劇集時與被告重遇,他再質問對方,其間他稱被告突推其胸口再一拳打向其臉頰,之後拿萬用刀刺向其左手臂方向4至5下。他稱當時傷勢嚴重,「開水喉流血嗰隻,唔係滴住嗰隻」,女友見狀帶他到醫院並報警。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多年前曾有普通襲擊及無牌駕駛案底,後者更令他遇上交通意外導致雙腳永久傷殘,有輕微長短腳及腳腕骨裂,惟他指不會拿枴杖拍戲。

王凱文

「影響我做演員嘅前途」

控方昨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稱事主曾在他人面前責備他,「影響我做演員嘅前途」。被告否認曾非禮事主女友女兒,稱案發時事主突然一腳踢他臀部,再用手掌大力拍打其胸口及頭部多下,「當我個頭好似沙包咁打,個頭好似震盪咁」,又稱「(事主)高大過我,高我一個頭,我出於自衞,所以我拎把萬用刀出嚟插佢」,事後他亦有報警求助。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4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