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海關督察的事主蔡劍輝事發後沒立即行動,事件糾纏兩個多月至去年2月才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告訴他指被告公司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他才如夢初醒向海關舉報。他稱當初向被告公司就範,既因是首次為家居裝修,對裝修毫不認識,且妻子身體不適,加上工程已展開「米已成炊」,他稱「泥足深陷」下才被迫簽確認報價單。
蔡指他於2014年11月下旬收樓,次被告林沛泉的胞弟負責工程,並相約他於12月11日見面。見面時林的胞弟出示第二張報價單,指已在單位安裝108個電掣,他聽後非常愕然,但他對這行業全無認知,他以為這是最後一張報價單,迫於無奈簽署。
至去年1月12日晚,蔡與妻子相約跟林沛泉見面,雙方僵持4小時,蔡認為米已成炊,對方待那些並無在報價單出現的工程完成後才問他索錢,加上正餵人奶的妻子身體不適,當時已近深夜12時許,他才簽署新增報價單。
向消委會投訴遭點醒
蔡於去年2月2日向消委會投訴,對方指被告公司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蔡稱「我醒一醒,原來當局者迷,冇意識到呢間設計樓涉嫌犯法」,遂不再信任被告公司,並於同月5日更換住所門匙。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