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策透視:梁振英大功隨時變大罪 - 黃尹華

國策透視:梁振英大功隨時變大罪 - 黃尹華

在中國政壇,梁振英可謂年少得志,在1988年僅33歲時,就被委任為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成為治港班子的核心。一般人會疑惑,梁振英何德何能,可以被中央睇中,委以重任。其實梁振英是將香港土地制度推介到內地的關鍵人物,等於內地財神爺。CY為黨國立下如此汗馬功勞,以區區特首位置酬功,自然不在話下。
內地在改革開放初期,地方政府苦於無錢,但由於共產黨的意識形態不允許土地私有,政府無法賣地。這時,以梁振英為首的一班商人向內地建言,仿效香港制度,土地屬於英國王室,但使用權可以出讓。內地如獲至寶,梁振英在1987年被上海委任為土地改革顧問。同年,深圳市舉行首次土地拍賣會,梁振英親自撰寫標書,全國17個城市市長以及政治局委員李鐵映到場觀摩。

深圳土地拍賣成功後,全國紛紛效仿,一發不可收拾。內地媒體統計,近30年來總賣地收入接近30萬億元人民幣。據財政部數據,去年全國賣地收入佔地方財政收入21%,為最大財源之一,有11個城市賣地收入佔財政收入50%以上,成為維持政府運作的命脈。
中國土地資源豐富,但由於照抄地窄人多的香港土地制度,房地產業已經騎劫整個經濟。地方政府已成為最大地產商,欲罷不能。另一方面,內地抄香港只抄一半,香港公營房屋供應一半的住宅,但內地政府對無利可圖的保障房只是應酬式興建,全民要捱貴價樓,怨聲載道。中國的土地泡沫越滾越大,爆煲迹象越來越明顯,內地已有不少言論質疑當年的始作俑者,大功日後隨時可能變大罪。

黃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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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逢周一、二、四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