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一間屬高度照顧的安老院,去年遭社署突擊巡查,發現聘用未註冊的保健員,院方並提交虛假資料。安老院昨認罪,求情稱行內缺人手,即使知道員工未註冊仍要「用住先」。裁判官斥院舍有責任把關,否則會對院友的家人不公平,考慮被告初犯,判罰1.2萬元。
辯稱請不到新人替補
被告嘉華護老院專收健康欠佳、身體機能喪失或衰退長者。被告約有60名院友,按《安老院規例》須有兩名註冊保健員。辯方求情指,新員工去年8月上班,當時公司不知她未註冊,後來簽約時才知道她尚未通過社署註冊面試。礙於請不到新人替補,惟有暫時留用。
案情指被告在社署巡查時交出註冊保健員資料,社署發現員工容玉媚不在名單上,經調查發現容負責派藥等屬註冊保健員的工作。據悉,被告不會即時除牌,但定罪或影響續牌。被告董事張文綠原被控提交虛假資料予社署督察,昨獲撤控。
案件編號:TMS7461-3/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