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原諒盼早日重聚 官酌情減刑燒妻男輕判囚2年

伴侶原諒盼早日重聚 官酌情減刑
燒妻男輕判囚2年

【本報訊】酒樓部長10年前辭工,專心照料中風半癱妻,惟妻子因久病影響情緒,去年翻他婚外情舊賬,丈夫一念之差打算同歸於盡,以松節水淋妻後點火,但聽到妻喊痛即撲火並報警。他早前在高院認罪,法官昨判刑時形容案件屬悲劇,考慮由被告照顧事主對她來說是最好安排,故酌情減刑,輕判他入獄兩年。
記者:蔡少玲

被告黃潤昌去年犯案後由囚車押走。

被告黃潤昌(61歲)與到庭旁聽的親友聞判後展露歡顏,黃的兒子(圖)稱判刑與預期一樣,事主胞姊何太希望被告能趕及一起過農曆年。被告已還柙13個月,加上獄中表現良好可扣假,有望年底出獄。

子女搬離 多年獨力照顧

何太在庭外稱,身在療養院的妹妹對丈夫日夜思念,她指妹妹夫婦一向恩愛,雖然十多年前妹夫搭上已婚女知客,妹妹知悉後非常憤怒,但仍力爭丈夫回頭,未料後來卻中風。
她說只知妹夫盡心盡力照顧妹妹,事發後才得知原來他多年來承受壓力不輕,被告子女早已搬離,甚少照顧父母,相信被告因此只能獨力照顧妻子。他們正盤算向社福機構求助,冀能安排義工每周一至兩次上門代為照顧妹妹數小時,讓妹夫可外出鬆一鬆減壓。
被告兒子早前向感化官稱,曾帶行動不便的母親張燕霞到荔枝角收押所探父,目睹父母很關愛對方,感到十分激動。事主亦在感化官面前自責當日刻意激怒丈夫而招致事件,她渴望丈夫獲輕判,盡早出獄與她重聚。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過去一直獨力照顧妻子,勞心勞力,是愛護妻子的好丈夫,亦令妻子心靈有所依託。法官相信被告非懷歹毒意圖傷害妻子,形容事件屬悲劇,被告夫婦十分值得同情,惟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行嚴重,如判刑過輕,會令公眾誤以為法庭姑息罪行。
法官相信被告本性善良,去年8月13日於將軍澳寓所犯案,只因未被妻子信任而一時情緒失控所致,被告已決心今後一直照顧妻子,並正接受心理輔導,加上事主已原諒被告,認為再由被告照料事主是合乎她的利益,亦不失公義,決定在認罪的三分一刑期扣減下,額外給予16個月的扣減,判刑兩年。
案件編號:HCCC30/16

事主張燕霞當日被燒傷後送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