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襲警案】
【本報訊】熱血公民成員涉在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騷亂中,向警員兩度投擲膠水樽和拒捕,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被告解釋拒捕只因不想被粗暴按在地上跪低受辱,但控方結案陳詞指,被告的激烈掙扎超越消極抵抗,而警方不會在眾目睽睽下動粗,「試問警方點會無緣無故冒咁大風險?」
被告陳柏洋(30歲,圖)早前否認是掟樽人,辯稱只是站在路邊旁觀。控方昨盤問陳時質疑,警員明明追捕拔足逃跑的犯人,陳駐足旁觀但被認錯的說法不合理。陳指事情當然不合理,但確實發生在他身上。
控方續指陳描繪現場多人及昏暗,卻能仔細形容掟樽人的行為,質疑陳根本就是掟樽人,陳不同意。陳承認被制服時沒澄清自己無辜,因為「一向都唔鍾意同警察講嘢」,而他當時又驚又亂。
辯方陳詞則指陳雖與警方有不同政治立場,但不代表他要向警察掟樽。案件押後到10月6日裁決。
案件編號:KCCC514/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