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成員:得知開槍到場見證

熱血成員:得知開槍到場見證

【旺角騷亂襲警案】
【本報訊】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於年初旺角騷亂中,涉兩度向警掟膠水樽繼而拒捕案,陳昨自辯指得知有警員開槍後覺得是大事故到場見證,目擊他人向警掟樽但警方卻追捕他。其間有女聲3次喝令他跪下,他感受辱又被警踩腳撳低,因怕跌下危險才拒跪下。
被告陳柏洋(30歲,圖)襲警及拒捕罪表證成立後自辯,稱在人群中看見前方男子掟樽,他望着男子向後逃跑,警追捕時卻衝向他,他自言是旁觀者亦無用雙手推警員。他指2月9日凌晨看新聞後專程到場,亦因港警未曾在鬧市集會開槍故覺得是大事。

遭辱罵警否認誣告

有份在彌敦道642號地舖外制服被告的男警劉志威否認與其他警員夾口供,亦不同意警因遭集會者爆粗辱罵,憤怒下誣衊被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514/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