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制止中聯辦的「關心」(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鍾劍華) - 鍾劍華

必須制止中聯辦的「關心」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鍾劍華) - 鍾劍華

在中英談判及回歸過渡期,中央政府不得不尊重香港的獨特歷史,才會有「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才會有《基本法》。是權宜之計也好、是要利用香港垂範台灣也好、是真誠尊重港人意願也好,作為政府,必須信守承諾,遵守自己主導參與制訂的《基本法》。
香港問題出現之初,部份人士,特別是知識分子及年輕人,對中國剛開始的改革開放政策樂見其成,甚至希望有所貢獻;對剛從文革悲劇走出來的共產黨,也是信任與支持。當時一般相信,只要政策走對了頭,中國會越來越好,九七回歸就沒有甚麼可怕。
中國政府今天常把要成為負責任大國這說法掛在嘴邊,但口講沒有用,必須學會並願意尊重國際共同信守的價值與行為原則。而守法與信守諾言,是起步點。很可惜,回歸接近20年,中央政府處理香港事務的表現,卻令人更有理由相信仍然擺脫不了專制政權本質,對《基本法》隨意作主觀的、沒有實質證據支持的解釋。而作為中央政府派駐香港特區的中聯辦,更是一而再、再而三違反《基本法》,公然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過去幾年,中聯辦明目張膽干預香港選舉,在背後協調及配票;也干預立法會的事務,包括游說議員;到了今屆選舉,更意圖勸退參選人。選舉後,有建制派政黨高層也確認,就立法會主席及委員會職位安排,中聯辦都意圖插上一手。

謬誤邏輯為干預開脫

上星期,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被問到中聯辦是否插手立法會選舉及事務時,他指很多海外傳媒甚至官方機構都有評論立法會選舉,因此中央不關心才是不正常。他意圖混淆視聽,間接承認中聯辦有明顯干犯《基本法》的行為,而且還以扭曲的論據及謬誤的邏輯開脫。
把「關心」與「干預」混為一談,是基本的思維邏輯問題,以此作為藉口,更貽笑大方。評論及報道不構成直接的干預,如果中央政府及中聯辦只是關注及評論,相信香港人也不會有意見。且就算有其他國家干預香港選舉,就應口誅筆伐,甚至依法追究,但不代表中聯辦有權不遵守《基本法》。
王振民又說如果是「《基本法》規定、中央職責範圍內的事,中聯辦不做的話便是失職」。中央官員有令人十分反感的習慣,當反對某些做法及說法時,便動輒指人犯法,卻往往說不出犯的是法律的哪一章節。到了他們被質疑超越法律規定,他們又會說是法律範圍內的事,但同樣不能指出是獲得法律的哪一章節授權。《基本法》說得很清楚,除了國防外交外,其他都是香港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
中央政府一再干預及主導香港的政制發展,造成社會撕裂,政府施政困難。更嚴重的是令年輕一代對中央政府及中國的離心越來越大,就連曾支持香港回歸的那一代人,不少都感覺被欺騙。中央政府如果不從錯誤中調整過來,香港的人心只會漸行漸遠。當知這種趨勢十分明顯,要挽回香港的民心,要扭轉這個趨勢,中央政府必須先守法,必須自我制約,也要遵守承諾。而最逼切的是要盡快制止中聯辦這類機構在香港打着「關心」的幌子不斷濫權干預。否則這樣下去,除了壯大中聯辦外,完全看不出對落實一國兩制及中央爭取港人的人心回歸有甚麼好處。

鍾劍華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