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逃稅16萬即時收監

夫婦逃稅16萬即時收監

【本報訊】公司人力資源總監與丈夫在2005年至2010年的6個課稅年度,虛報供樓利息及進修開支,合共逃稅近16萬元。兩人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6項控罪,女總監昨被判囚10星期,其夫則判囚3星期。

稱抑鬱申緩刑被拒

被告陳淑貞(50歲)的代表大律師指,陳得悉遭調查後出現抑鬱和焦慮症狀要看醫生,而任職高級租務經理的丈夫被告袁志江(50歲)要照顧妻子,要求輕判兩人緩刑。辯方又指夫婦已準備25萬元支付罰款。裁判官考慮兩人認罪及已繳清稅款,扣減部份刑期,陳病況不屬特殊情況,只酌情扣減一星期刑期,兩人即時入獄。
案情指兩夫婦6年間先後向稅局申請扣除兩聯名物業供樓貸款利息和進修開支。夫婦被稅局調查下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兩項開支。稅局其後發現夫婦其中一個物業已在2005年2月供完;另一物業供款利息及進修開支則「報大數」。陳逃稅11.6萬元,袁則逃稅4.1萬元。
案件編號:TWS8999-9010/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