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覆核被拒 輸訟費

律政司覆核被拒 輸訟費

【協和洩試題案】
【本報訊】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3名女教師,前年涉用手機拍下小一叩門試題後外洩予朋友、舊同學等,讓部份學生準備,及後三人及一名獲試題的小學女教師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認為4人摧毀面試公平性,早前申請覆核定罪,但昨遭裁判官駁回兼輸訟費。
裁判官指試題非唯一決定取錄因素,面試仍會考慮學生其他表現,如談吐及是否獲校長推薦等,控方未能證明各被告在案發時懷有不誠實意圖故維持原判。在協和任教的3被告鄭嘉儀(38歲)、曾詠珊(35歲)、黃佩雯(41歲)申請訟費獲批,而次被告舊同學余玲菊(37歲)則沒申請。
案件編號:KCCC2932/15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