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應先促客報警封路

專家:應先促客報警封路

【本報訊】拖車司機工作風險高,最近兩年已有兩名拖車司機慘死輪下。案中死者阿強的好友兼拖車公司東主阿峰承認,拖車工作「搵命博」,在高速公路拖車險象環生,所以非常注重安全,倘汽車在高速公路拋錨,會要求顧客報警,待警方封路安全後才將壞車拖走。

從途經車輛車Cam片段可見,肇事拖車停在路肩,開着白光燈示警(箭嘴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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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須穿反光衣

阿峰表示,阿強雖然經驗淺,但相當勤力,他4個月前開始為轉行做拖車司機做準備,3個月前加入其拖車公司,邊學邊做兩個月,逐漸掌握拖車竅門,他相信今次阿強已做足安全措施,只是不幸在路肩也遭貨車撞及。
他表示,拖車工作危險,尤其在高速公路工作必須小心翼翼,試過有汽車不閃讓,亦曾有車輛在其身旁疾速駛過,故多次提醒下屬將拖車所有燈開着,示意其他駕駛人士注意。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拖車司機只需考取中型、重型貨車輛駕駛執照便可駕駛拖車,他認為拖車應盡量在壞車後約200米地方放雪糕筒及反光牌;除壞車應亮着死火燈,拖車亦應亮燈警告,而拖車司機亦要穿反光衣。2015年5月,本港唯一女拖車司機「玲姐」在佛光街拖走拋錨的士時,拖車突溜前,被捲車底身亡。
■記者溫瑞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