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洲風暴當中其中政府向公眾解釋不了的疑團,莫過於為何要在綠化帶興建公屋破壞環境,但不以強硬手段,打那些早已破壞環境的貨櫃車場主意。而「新界露天倉經營者協會」的鄧坤盛更口出狂言,搬人容易過搬倉,再度引發公憤。
鄧坤盛所講,毫無疑問是一派胡言,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六條,任何人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官地作牟利用途,可判處高達500萬的罰款,以及監禁一年,而且政府可以不作事先通知,立即接管官地上所有物件,並向佔用者追討費用。就政府權力而言,搬倉絕對比搬人容易得多,徵用政府土地還得要經冗長法律程序,但對付那些非法佔用官地的鄉紳以及黑道分子,社會普遍支持,法律賦予公職人員有相當大的權力,為何在橫洲,最終非法佔用官地的人絲毫無損,甚至最近申訴專員公署在主動調查報告中批評新界非法佔用官地「規範化」機制被濫用,政府仍然批出短期租契予曾樹和等人繼續經營,而不是立即收回。
最近針對曾樹和的車場查契結果,就將官商勾結的赤裸事實呈現於公眾面前,曾樹和如何聲大夾惡也好,也只不過是前台的小丑,他實際上掌控的車場土地業權極少,反之,有一眾華資商人,甚至劉皇發家族才是車場上多個業權份數的擁有人。換言之,曾樹和只不過是代理人,背後以億計的車場租金,到底誰是真的受益人,固然值得追查。但更可能那些業主願意不收曾樹和租金,因為那些車場租金是曾樹和代他們管理土地的費用,那些財團可以一文不付,就有當地相當有勢力的人士保護他們的土地,而政府一旦開發橫洲,屆時立即停止經營停車場,即售予財團興建樓盤項目。而且進可攻,退可守,因為曾樹和在經營停車場,就算政府有朝一日礙於壓力,實施土地空置稅,由於停車場有實質營運,政府亦無從收取任何空置稅項。
曾樹和在橫洲的車場,以至橫洲其他土地的業權,將會是香港錯綜複雜政商關係網絡的重要線索,政府之所以搬人易過搬倉,因為背後的政商關係網,這個關係網甚至與梁振英有密切關係,因此,才會有寧願破壞綠化帶,也不動受污染棕土如此不合邏輯的政策出現。如果要真相浮現在公眾面前,最終仍得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的特權,迫那些政商名流向立法會交出文件、賬簿、通訊紀錄等檔案,畢竟公眾可以翻查的檔案只是冰山一角。而那些反對的議員,必須向公眾解釋他們不用尚方寶劍的理由,因為是非黑白早分明,只有與那些利益集團有關係的人,才會堅持否決不查橫洲事件。
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