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毆響按司機 官斥路霸

警涉毆響按司機 官斥路霸

【本報訊】41歲警員涉於禁區落車被呠後毆打司機,昨於觀塘法院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排期於下月18日審訊。裁判官指案件涉及駕駛態度引起爭執再演變成武鬥,是俗稱的「路霸」案,若定罪「正常有監坐」,提醒被告勿掉以輕心。
被告陳汝輝被控於去年2月22日在大埔道與青山道交界襲擊男子周樂豪,令他受傷。控方透露,被告警誡下承認發生過爭執,但否認曾毆打周。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候審,其間不得干擾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TCC4018/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