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特空想改變社會 破壞有效制度(Common Ground HK召集人 李兆富) - 李兆富

梁特空想改變社會 破壞有效制度
(Common Ground HK召集人 李兆富) - 李兆富

從前讀公共行政,第一件事就是學程序。教科書入面的政府,在設計和推行公共政策時,總有諮詢的程序。甚至乎,各大公共事業都有類似的規矩。
規矩有白紙黑字,也有不成文規矩。無論是哪一種,香港的社會就是建立在規矩之上。規矩說是官僚,但也是法治社會的核心。沒有規矩的社會,不可能是法治社會。
我不是說規矩必然是好東西,但要取替現有的規矩,必須有令人難以抗拒的理由和社會共識。否則,朝令夕改,令規矩形同虛設,法治社會也走向以長官意志主導的人治社會。
橫洲事件,終歸還是規矩的問題。雖說增加房屋供應是重中之重,但以香港每年的土地供應量計,橫洲相關地段,也只不過是其中之一,甚至說不上是最重要之一,緣何特首刻意關注那一帶發展,且要有專責小組?究竟有甚麼客觀條件限制,令政府不能以現有機制處理?專責小組設立的目標為何?要解決的問題又為何?
順帶一提,熟知中共的官僚運作的人應該都發覺,中共的管治和處事方式,往往透過成立大量功能和職權重叠的行政專案小組,因為在中共的權力遊戲中,誰有權誰失勢,都是看最高領導人那陰晴不定的心情;多線並行匯流中樞的組織結構,最有利隨時將幹部罷免和升遷,尤其是在權力鬥爭激烈的時空,這種集權模式亦是對最高領導人最有利。
由中共回到香港,真正的文官體系,除了規矩和程序,就是權責。早幾天行政長官刻意拋出由財政司司長所領導的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似有推卸責任之嫌。當晚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發聲明,指委員會沒有提出橫洲分期發展,而司長本人則沒有出席由行政長官主持的專責小組會議。輕描淡寫的,將制度和道德的責任重新聚焦在梁振英身上。我不知道梁振英在未當特首前,花了多少時間了解公務員文化,但明顯是到了任期快將屆滿的今天,梁振英在傳統文官制度訓練出來的人面前,仍像個公共政策的門外漢。
在記者會上,也見到梁曾作風上的分別。曾俊華沒有推卸過作為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主席的責任;只不過是委員會以外的事,要交回那位自以為事事都能一錘定音的行政長官去問責。梁振英雖然在口頭上都說是自己一力承擔,可是一涉及到有點鑊氣的問題,就笑笑口說「我不知」、「與我無關」,便將回應的責任交予運房局局長張炳良。
梁振英的人格應如何評價,相信自有公論。可是好好的行政機關,被完全不知分寸的人結構性破壞,感覺就如保育人士見到珍貴古蹟遭到摧殘時的錐心之痛。整件事不只是在於四千和萬七個單位的分別,而是行之有效的機制,究竟是如何被破壞。退一萬步說,香港發展新界地方不是甚麼新事物,為何過去解決得了的事,偏偏今日束手無策?說到底,梁振英就是因為對從前的制度不滿,行之有效的棄之不用,沒有經過實踐的空想,則大力推動。一定程度上,他和董建華的失敗是同出一轍。
制度、規矩、程序甚至文化,統統都可以改,但改也有改的制度、規矩和程序,在改之前也要社會對現行制度的問題,有一定共識,也認為有改的必要。說到底,像梁振英自命聰明絕頂的人,往往也最易罔顧現實和條件限制,結果在嘗試改變世界,改變社會的時候,難免遇到挫折,然後便將責任推卸到別人身上。這,就是我在記者會見到的管治問題。

李兆富
Common Ground HK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