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資對沖基金Elliott早前入稟,呈請東亞銀行(023)及董事會成員,對該基金造成不公平損害(Unfair Prejudice),聆訊於昨日在高等法院正式展開。
審訊時間表初步已經訂立,呈請人Elliott、答辯人東亞銀行及東亞銀行董事,將於明年1月27日互交文件,明年2月24日將會審視文件,並檢視是否需要就文件提出反對,明年4月7日將會繼續進行聆訊。
東亞銀行聘請Simons & Simons為答辯律師,東亞銀行董事方面則聘請年利達律師事務所,而負責Elliott呈請的律師事務所則為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Elliott呈請信中提及,東亞銀行與三井住友及西班牙Criteria的配股條款對小股東造成不公平,要求解除股權解決限制等「剩餘條款」,東亞銀行則駁斥Elliott自私及有預謀,旨在干擾管理團隊,將會強而有力地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