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槍射軍營案被告父庭外毀記者cam

氣槍射軍營案
被告父庭外毀記者cam

【本報訊】曾參選2011年區議會落敗的男子方鏗強,涉嫌用氣槍發射鋼珠,損毀兩座解放軍宿舍和軍營的玻璃窗。方被控兩項刑事損壞和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涉案氣槍和進行實驗,11月15日再提堂。方與親友離開法院時,其父為阻拍攝,觸碰本報記者的攝錄機,令屏幕扭轉損壞。

被告2011年曾選區會

方鏗強(39歲)昨撐枴杖到庭。裁判官准方以2萬元保釋,其間可離港到澳洲治療膝傷,但離港期間保釋金需增至5萬元。
方鏗強現時報稱無業,他於2011年參選區議會深水埗南昌南選區時,報稱代表親台組織神州青年服務社,最終以531對1375票,敗給建制派勞聯的李詠民。
控罪指方於去年12月中下旬,損壞西區般咸道般咸閣軍人宿舍B座的一塊玻璃,維修費需462元;至今年1月17日,再損壞九龍塘歌和老街高級軍官官邸的一塊玻璃,維修費需1,800元。另外方被指於8月16日在其西半山旭龢道寓所無牌管有一支氣槍連彈匣。
案件編號:KCCC3188/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