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水圍嘉湖山莊對開今年2月驚現高約10米泥頭山,環保署人員3月巡查,發現泥頭山擴展至毗鄰私人土地,遂向負責平整工程的分判商佳信創建有限公司查問,分判商稱根據承建商指示,須將泥頭山推平至可行車,遂用推土機等將泥頭廢料推至毗鄰面積達82平方米的私人土地。分判商被環保署票控在未得土地擁有人許可下擺放建築廢料罪,昨在粉嶺法院認罪,罰款5萬元。
承建商李氏發展顧問(香港)有限公司於1月15日展開工程,李氏移除樹木雜草後發現泥頭山,得工程發展商准許後指示分判商於今年2月16日至3月15日將泥頭推至附近土地,但環保署從沒收到土地擁有人申請。李氏早前認罪,罰款14.7萬元。
分判商佳信創建的姓蕭代表(圖)求情稱已將廢料運往堆填區,而涉事私人土地則已種草,望能輕判。另外,本報發現李氏就泥頭山案早前遭地政總署指控非法佔用官地,上月也是由蕭代表認罪。
案件編號:FLS9104/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