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幅棕地批作臨時貨櫃場

兩幅棕地批作臨時貨櫃場

【本報訊】政府聲稱以「先易後難」方式在橫洲先興建4,000個公屋單位,強調從未放棄餘下1.3萬個單位,卻從無交代餘下單位何時興建。本報翻查城規會資料,發現在涉事橫洲棕土上,有至少兩幅、面積逾7,000平方米土地,去年剛獲城規會批出3年規劃許可,即可用作臨時貨櫃場及修理工場等至2018年8月,但會上相關政府部門不但不反對申請,更無提及該處正研究興建公營房屋。
政府研究在橫洲共33公頃土地興建1.7萬個公營房屋,當中包括南面綠化地帶及北面棕地,北面用地現時多用作露天貯物及貨櫃場等用途,即特首梁振英口中的「先易後難」,因該處涉及露天倉貯,要搬遷後才能用作建屋的較「難」部份。

可運作至2018年

但本報翻查城規會資料,發現不少土地均以3年期的方式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作露天貯物用途,其中兩幅土地、面積合共7,670平方米,當中包括4,920平方米官地,由2009年起每3年均向城規會申請作「臨時貨櫃存放及附屬貨櫃車及拖架修理工場」;至去年8月已經第3次有條件獲批申請,最新可運作至2018年8月。
根據有關城規會會議紀錄,顯示相關政府部門對有關申請均不表反對或沒有負面意見,地政總署只在會上提及興建搭建物問題,卻無一部門提及該處正研究興建公營房屋、以及提出相關時間表。
本土研究社指出,政府在審視部份臨時規劃申請時,未必會披露土地長遠發展計劃,是較慣常做法,但他認為如此做法不理想,因政府若有任何土地規劃,應向公眾及臨時用途申請人交代清楚,否則對用途申請人不公平,「可能起咗啲嘢,好快又要拆」。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