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文大學就改革校董會成立的工作小組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將校董會規模縮減一半,成員人數建議由53人減至29人,提高效率。雖然學界及社會上有呼聲要求廢除特首委任大學校董,工作小組建議繼續保留特首委任校董,但人數由最初建議的4人減至3人。
記者:麥志榮
中大檢討大學校董會規模及成員組織專責小組向學生及校友發出諮詢文件,並將在本周六在校內舉行諮詢會。
文件指出,小組已考慮了今年3月八大院校教職員發起院校自主公投結果,九成以上贊成廢除特首委任校董權力。但小組認為,大學由公帑資助,應該保留特首委任校董。而最初建議將特首委任校董由6人減至4人,因校董會規模減半,變相令特首委任校董比例上升,由現時11%增至16%。小組最新建議將特首委任校董減至3人,令比例維持與現時相同。
小組其他建議包括校董會中校外成員人數由27人減至18人,校內成員人數由26人減至11人,比例為1.6比1。當中由立法會議員選派的校董由3人減至2人;中大校友評議會選任的代表由3人減至1人,而由校董會委任的4名公眾人士代表,至少一人會是中大舊生。
涉商業機密不得參與
中大學生可選出兩名學生代表加入校董會,本科生及研究生各一人。但校董會將制訂規條,規定涉及商業機密議程,學生代表不能參與。小組又建議在改革實施前的過渡期內,可邀請一至多名學生代表以觀察員身份參與校董會部份會議。
中大學生會會長周竪峰指出,學生選出加入校董會的代表,身份既是校董,地位應與其他校董一致,不應在監察權力上低人一等,學生會會爭取取消限制。代表立法會擔任中大校董的候任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指出,在特首並非由普選產生的大前提下,特首不應該必然擔任大學校監及有委任校董權力。近年亦有人擔心特首委任校董是作為政治酬庸及另有政治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