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兩名警員喬裝成內地客「反黑的」,在蘭桂坊上車後,要求司機前往上環一間酒店。司機沒「落錶」,原本要付22元的車程,竟索取100元車資,警員見狀拘捕他。司機昨認罪,被判罰款5,000元及停的士牌兩個月。裁判官斥其行為令人厭惡,要令他劏客所賺的錢連罰款也不夠付。
被告尹國森(60歲)承認濫收車資及未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罪,求情時一度聲稱「找遲咗錢」,裁判官反問他是否不認罪,他即改口說「我冇得唔認罪」。控方指被告有兩次前科,今年初曾因濫收車資被判入獄6天。裁判官指警方需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打擊「黑的」問題,被告心甘情願加入黑的行列,須判阻嚇刑罰。
案件編號:ESCC2238/16
■記者陸羽平、歐陽聯發